后勤管理
住宅管理暫行規(guī)定
時間:2014-03-17 16:12 作者:admin 來源:未知 閱讀次數(shù): 次
為加強住宅管理,保證建設物結構和使用安全,禁止隨意改變主體和承重結構等行為,根據(jù)國家建筑、裝飾有關規(guī)定,特制定以下條款。 1、住房戶自拿到住房鎖匙起,不得改變住房用途,不得出租。 2、住房戶裝修時不允許在墻上住房戶裝修時不允許在墻上挖壁櫥、開門窗,嚴禁破壞墻體安裝推拉門;不允許擴大現(xiàn)門窗尺寸;
不允許改變外形和外觀;不允許施工懸挑式無煙灶臺。 3、規(guī)范安裝衛(wèi)生潔具及洗滌設備,安全用電、用水,嚴防堵塞下水管道,禁止在陽臺上安裝自來水水龍頭。 4、不準在房內做磚隔墻,客廳通陽臺兩邊垛墻不能拆除。 5、不準破壞和改變住房內固定設施及設備。 6、一樓住戶不得私自圍院搭棚,不得在圍墻開門,圍墻內搭蓋不得高于圍墻,二樓及以上樓地面不允許鋪貼花崗巖、大理石等石材。 7、各住房戶在裝修過程中,應考慮學校教學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以及左鄰右舍的學習與休息。12時至14時、19時至次日7時,不得從事
敲、鑿、刨、鉆等產生噪音的裝飾裝修活動。愛護公共設施與設備,不亂倒垃圾,嚴禁高空拋撒雜物,不允許污染樓道。 以上條款,希各住房戶自覺遵守。